关于开展第二届“安全伴我在校园 我把安全带回家”有奖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草业与环境科学学院发布时间:2014-03-13浏览次数:78

校属各单位:
    学校的安全稳定,事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事关自治区社会大局。为扎实推进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师生自护自救能力,努力创建平安校园,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联合举办第二届“安全伴我在校园,我把安全带回家”有奖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征文活动,使广大师生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增长安全知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观念,从而保护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二、活动主题
“安全伴我在校园,我把安全带回家”
三、活动对象
全区大中小学学生
四、活动时间
2014年3月15日至6月20日
五、组织形式
(一)各单位在严格评选的基础上,择优向新疆农业大学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参赛作品。
(二)各学院报送一篇,附属中学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各三篇。
六、 征文要求
(一)题目自拟,体裁不限、但必须紧扣主题。征文字数: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大学生分别控制在800字、1000字、1200字2000字之内。
(二)文稿内容健康向上、文字简练生动,可以是对身边发生的公共安全事故或公共安全隐患的观察与思考,也可以是对自己亲历事件的感悟,还可以是对公共安全与构建平安和谐家园发表议论,本届活动征文内容以防溺水、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为重点,也可以涉及食品卫生、用电、网络、旅行、体育锻炼等方面,但必须原创,不得抄袭。
(三)征文稿件须在文稿封皮注明学生姓名、学校名称及辅导教师姓名,正文不再显示学生和老师信息。
(四)参赛作品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撰写,各学院、后勤自行组织竞赛,向学校提供参赛作品2件,一篇汉文,一篇民族学生或职工的参赛作品,通过学校的评选后,参加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竞赛。附中通过竞赛提供小学、中学、高中作品各三件参赛。
七、奖项设置
此次比赛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大学组进行,各单位报送作品,由学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教育厅统一评选,获奖作品由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相应的奖励。
八、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扩大宣传。此项工作将作为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各单位要以此次征文活动为契机,结合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通过课堂教学、主题讲座、校园广播、板报、校园网、升旗仪式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强化学生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
(二)精心组织、确保实效。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围绕征文主题,组织学生认真撰写,踊跃投稿,严格把关,层层筛选,积极向学校推荐优秀作品。
(三)把握标准,按时上报。各单位要按照要求择优报送作品,务必于6月20日前,将参赛作品电子版、和征文活动总结报送综合治理办公室,以便评选推荐参赛作品。
 联系人:综合治理办公室何明俊
联系电话8763748


新疆农业大学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四年三月十日

附件:上报文稿模板

 

附件:封面页

 

           姓    名:x  x    x
           族    别:x  x   族
           学    段; 小/初/高/大学
学    校:学校全称
辅导教师:x   x
推荐单位:x   x   x大学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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