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外办[新政办(桥)发(2013)15号]文件关于报送《2014年度因公出国(境)年度计划》的通知精神,2014年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报批制度。今年,自治区主要领导多次批示要求严格执行计划报批制度,对没有报批计划团组一律不于审批。所以校属各单位、各部门认真科学的指定2014年因公出国(境)计划,内容包括出访任务、出访时间、人员、职务、经费来源等情况,明确区分注明“自组出访团组”、“自组双跨团组”及“参加双跨团组”等。凡需在2014年度因公出国(境)人员,必须按照通知要求报送出访计划,凡未报计划的出访团组,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将不予办理出访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1、请根据本单位2014年度学科建设、重大科研项目及教师学术交流需求等报送拟出访计划。
2、具体申报内容请见附表“新疆农业大学2014年度 学院因公出国(境)计划”。
3、计划报送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20日下午6点,逾期不予受理。
4、报送材料及地点:
“新疆农业大学2014年度 因公出国(境)计划”(请见附表)WORD文档一份盖单位章,并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至外事处国际交流办公室(行政楼5楼5F003室)。
5、联系人:郑梅 古丽尼沙 联系电话:8762577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我处将根据各单位申报计划汇总后上报学校审批,并报送自治区外办我校的2014年出访计划。自治区外办及我处将严格按照计划办理审批手续。
特此通知。
外事处
2013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