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自治区天山英才一、二层遴选工作已经结束,我校共有5人入选第一层次、21入选第二层次(名单见附件1)。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组织实施自治区天山英才工程培养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函〔2013〕19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入选天山英才人选的培养工作通知如下:
1、培养方式
按照自治区的要求,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不同特点的培养人选,通过多种途径,可采取项目课题培养、导师指导培养、学术团队培养、考察交流培养、成果转化培养、创业载体培养、特培工程培养和继续教育培养等8种培养方式进行培养,请入选人员填写“新疆农业大学天山英才培养计划”(见附件2)。
2、经费使用及管理
自治区将给予一层次人选每年8万元、二层次人选每年3万元的培养费,按自治区及相关财务规定,培养费专款专用,入选人员针对拟定的培养方式制定经费使用计划。
3、其他要求
天山英才培养工作的考核由学校和学院两级负责,入选人员需每半年向所在学院及学校汇报一次阶段性进展,年度培养期结束需提交报告。未完成培养方案预期目标的人选,下一年度暂停发放资助经费。
4、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7月10日前将“新疆农业大学天山英才培养计划”纸质版2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及电子版报送师资科。
联系人: 马亮
联系电话: 8762771
校人事处
201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