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 “关于开展自治区天山英才工程选拔培养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新人社明电(12)125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我校“自治区天山英才工程”的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要求
根据“关于开展自治区天山英才工程选拔培养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见附件)具体要求及条件进行选拔推荐。
工作安排
我校选拔工作分2个阶段进行:第1阶段选拔推荐第一、二层次的人选,第2阶段选拔第三层次人选(条件和时间另行通知)。
三、材料要求
推荐第一、二层次的人选,申请材料请于11月10日前交人事处师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