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工作已经启动,同时进行的还有201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遴选工作。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教技发〔2009〕2号),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授予在科学发现、技术发明、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专利技术实施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励的范围
201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专利奖,共四个奖种。
二、直接推荐国家科技奖
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拟申请由教育部推荐201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可按有关要求直接推荐参加教育部遴选。
三、推荐时间
1.各单位可于2012年7月16日后登录“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网络申报系统”(http://211.68.23.93/xmsb)进行网络推荐工作,网络推荐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8月15日。
2.推荐项目书面材料请于2012年8月16日报送至校科管处知识产权与技术服务科。
四、交纳项目评审费
按照有关规定,每一推荐项目需交纳项目评审费300元(含直报项目), 与201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材料一并上交校科管处知识产权与技术服务科。
联系部门: 科管处知识产权与技术服务科
联 系 人: 肖文锋
联系电话: 8762875
附件: 1、推荐201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具体要求
2、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
校科管处
201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