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对我校大学生创新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者:草业与环境科学学院发布时间:2012-05-08浏览次数:121

校属各教学单位:
    根据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及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大学生创新项目执行情况的进度,学校决定对已到期的大学生创新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范围
所有立项并到期的大学生创新项目(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
此次验收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组织验收专家小组,学校两名督导组专家参与的方式进行。各学院安排具体验收时间、验收程序,并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教务处教务科阿依先老师。
考虑到有大量创新项目负责人面临毕业,请各学院在5月30日前完成相关验收工作,并将以下材料纸质版一套和电子版交至教务处教务科阿依先老师处。
(1)大学生创新项目验收总结表(见附件2)
(2)大学生创新项目验收报告(见附件3)(需填写评委意见)
(3)相关实物成果的电子图片、图片文字说明及答辩用的PPT文件。
三、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验收应按原申请时的成果形式要求进行验收,在验收中需要审核期刊原文或录用通知,对不符合申请书成果要求的项目不予应验收通过。
2、创新项目负责人不是毕业生者,因某种原因需要延期结题的项目,须提交延期申请书(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或主持人毕业年限)(见附件4),经过相关教学单位教学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教务科阿依先老师处备案。2012届毕业生主持的创新项目不能按期结项的,项目自动取消。本次验收前期核查中发现:有个别已毕业学生主持的项目在上学期未做验收或暂缓验收处理,本次验收后应对该类项目单列说明(见附件5)。
3、倡导各学院对验收中发现的特色项目进行宣传,以引导学生更多的参与和学习。验收中发现不合格项目应坚持原则,不论学生是否毕业均应按验收不合格处理。当年负责人即将毕业的不合格项目经费按50%以内的标准支付,具体比例由评委确定,其余经费由学院支配。对验收工作不认真,创新项目质量不高的学院,将核减下一轮大学生创新项目数量与额度。
4、积极鼓励教师加强对大学生创新项目的指导,自2011年以来立项的大学生创新项目经费中20%可以做为导师劳务费用,80%做为学生科研经费,由学院负责经费分配,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大学生创新项目经费的合理使用。
5、本年度大学生创新项目验收评审费用补助为:每项30元,验收后持相关有效票据到教务处报帐。

咨询电话:8763766     联系人:阿依先。
附件:1.需验收的大学生创新项目一览表
2.大学生创新项目验收总结表
3.大学生创新项目验收报告
4.大学生创新项目延期验收申请表
5.已毕业学生创新项目列示表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